6月23日,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長沙分公司因存在廣告宣傳存在不實、誤導性信息;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的人員向客戶提供咨詢服務;提供投資建議時為提示投資風險的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湖南證監局責令就上述問題予以改正。
根據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長沙分公司6月23日收到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關于對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決定》(【2017】9號),湖南監管局發現該公司存在廣告宣傳存在不實、誤導性信息;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的人員向客戶提供咨詢服務;提供投資建議時為提示投資風險的違規行為。
據悉,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長沙分公司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華訊投顧”專業版廣告,存在“精準把握個股起漲點,博取短期、超額利潤空間”等誤導性宣傳內容。該公司投資顧問助理李某某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卻通過QQ、微信等傳播媒介直接向客戶提供股票操作建議。另外,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長沙分公司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時,未按要求提示潛在的投資風險。
湖南證監局認為,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長沙分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湖南證監局責令該公司就上述問題予以改正。